关于开展2008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各直属学校工会:
为了使学校工会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组织和动员广大教师苦练技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郑州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2008年在我市大中小学继续深入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此次竞赛共设9个科目,分别为:高校德育、高校英语、高中语文、高中数学、初中语文、初中数学、高中信息技术、初中信息技术、小学信息技术。
二、设奖数额
高校德育:特等奖1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
高校英语:特等奖1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
高中语文:特等奖1名,一等奖15名,二等奖25名。
高中数学:特等奖1名,一等奖15名,二等奖25名。
初中语文:特等奖1名,一等奖15名,二等奖25名。
初中数学:特等奖1名,一等奖15名,二等奖25名。
高中信息技术:特等奖1名,一等奖8名,二等奖15名。
初中信息技术:特等奖1名,一等奖12名,二等奖18名。
小学信息技术:特等奖1名,一等奖15名,二等奖20名。
各竞赛学科的特等奖获得者将按有关程序推荐申报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三、名额分配
1、市直中学每学科限推荐1名选手。
2、市属高校每学科限推荐2名选手。
3、每个县(市)、区,小学信息技术限推荐4名选手,其他学科限推荐2名选手。
四、竞赛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逐级选拔,优中选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全面考察参赛者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以及教师基本教学能力与素质等方面的教学技能情况。
2、参赛者应是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参加中小学学科竞赛的参赛者必须在郑州市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中获得县(市)、区(市内教研协作区)级达标资格,或获得县(市)、区(市内教研协作区)级优质课奖,或获得县(市)、区(市内教研协作区)级公开课证书。
4、参加中小学信息技术竞赛的参赛者所在学校必须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开设信息技术课程;
5、参赛者要在
(1)郑州市2008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
(2)2000字左右的教育教学先进事迹材料1份。
(3)教案1份。
(4)获得有关教学成果(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
(5)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教学实录不超过50分钟)
上报的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教案必须用A4纸打印,所有上报材料交至郑州市教科文卫体工会。(联系电话:67972879)
五、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由市教科文卫体工会负责,评审工作委托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牵头组织,奖励证书由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和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联合盖章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