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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学校第三届首席教师并推荐第三届郑州市名师和首届郑州市杰出教师方案

发布日期:2010-04-14

 

 

关于评选学校第三届首席教师并推荐

 

第三届郑州市名师和首届郑州市杰出教师方案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第三届名师和郑州市首届杰出教师评选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郑州市第三届名师和郑州市首届杰出教师评选方案》确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我校此前关于首席教师(名师)评选、管理的文件《郑州市第十九中学关于首席教师(名师)建设及管理的意见(修订)》(郑校字(2007)第05号)进行修订,制订我校关于第三届首席教师评选并推荐第三届郑州市名师和首届郑州市杰出教师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三届首席教师评选和推荐第三届郑州市名师和首届郑州市杰出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孙晓丽,成员有马禾、曾涛、孙广兰、王勇、郭中喜、肖国红。

评审小组:组长曾涛、孙广兰,成员有吕军、李民强、张兵、董书仁、各学科教研组长(申报者回避)、特邀外聘专家。

下设评审办公室:成员  郭中喜、周佳

二、参选对象

学校第三届首席教师(名师)的评选范围是学校一线在职教师;第三届“郑州市名师”和首届“郑州市杰出教师”从学校评选出的首席教师(名师)中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学校首席教师(名师)评选条件:

1、师德修养:

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

⑵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教师群体中起榜样作用。

⑶关爱学生、尊重家长、深受学生爱戴,学生评教满意度高。

⑷严于律己、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精神。

2、专业素养:

⑴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能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系统的教育理论基础,丰富的教学经验,独特的教学风格,教学成绩突出;有相应的合格学历,教龄5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教龄3年以上。

⑵具有较强的教改意识和课程实施能力,本人或本人直接指导的教师,近五年来(2005年元月1日至今,下同)积极参加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并获得名次;或被评为郑州市教改积极分子、教改新秀、教育教学先进教师。

⑶能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积极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电教设备,具有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等级证书。

⑷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近三年内在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市地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作为重要参考:

⑴辅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取得二等奖以上者。

⑵所教学科在全市同类学校中教学质量占领先地位,完标率高。

⑶曾荣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文明教师称号等。

⑷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者。

(二)参评郑州市第三届名师应具备条件:

1、是学校第三届首席教师(名师)。

2、在具备第三届校级首席教师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应具备:

⑴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⑵能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具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⑶能熟练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具有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证书。

⑷具有较强的教改意识和课程实施能力,本人或本人直接指导的教师,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

⑸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本人主持的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应具有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备案的结项鉴定,或本人主持的课题研究成果被教育科研部门评为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CN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独立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教育教学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不含教辅材料及在报刊上发表的习题)

3、在上述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任期考核合格的第二届“郑州市名师”;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核结果连续三年优秀者;

3)经各级教研部门逐级选拔,在全国性学科课堂教学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者;

4)作为主教练辅导学生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取得一等奖者;

5)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对象。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申报;已经申报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1)存在抄袭论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伪造荣誉证书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有《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条惩戒》中列举的行为之一者。

(三)杰出教师评选条件

除具备名师要求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敬业乐教,在教师、家长、学生群体中有良好的口碑,代表了学校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2、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是学科教学的专家,在全市学科教学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3、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综合表彰奖励。

4、在教学一线连续任教20年以上。

四、学校首席教师(名师)的评选

1.首席教师每三年为一个任期。

2.首席教师总人数约占专任教师20%左右,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

3.首席教师产生步骤:

①组织报名:个人申报、年级组或教研组推荐,报名地点:两校区办公室截止时间423日(周五)下午600,同时上交必要的证件、材料。

②资格审核:教务处、教科处审核条件,确定候选人。

③业绩统计:结合获奖荣誉,按照比例折合成分数统计各项业绩,满分100

④课堂教学:安排适当形式予以打分,满分100

⑤教学质量:统计候选人近三年重大考试的完标率,折合成分数,满分100

⑥民主测评:统计学生近期2-3次评教结果,折合成50分;相关教师专题会议评议,折合成50分。此两项实际得分相加即为民主评议结果。

⑦入围公示:按照四项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研究确定人选、公示。

学校将从校内首席教师(名师)中,严格核对条件,向市教育局推荐第三届郑州市名师和首届郑州市杰出教师候选人。

五、首席教师(名师)的管理办法

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对《郑州市第十九中学关于首席教师(名师)建设及管理的意见(修订)》(郑校字(2007)第05号)中的首席教师管理规定,明确以下几点:

1.首席教师(名师)职责:榜样示范、专业引领。首先做到“三个一”,即每年带徒1人,开展讲座1次,上示范课不少于1节。

2.首席教师(名师)的考核:

①师德。由学生评教、家长评教、评校和相关教师或干部群体的评价提供考核依据。

②教育教学业绩。能够出色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中高招考试学科成绩优异,能很好的完成目标。

③学术研究。积极开展校本研究,围绕学校发展、教育教学实际,能够向学校提交有价值、具有可行性的研究成果或相关课题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学校每年对首席教师(名师)考核一次,对其学习、科研以及个人成长、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纳入教师档案,考核通过的可取得连任资格。脱离教学岗位的,其“首席教师(名师)”资格自然取消。

3.首席教师(名师)的待遇:

①对“首席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学校将为“首席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科研等条件,在时间上保证、经费上支持。学校将组织名师论坛或开展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等。

②凡评为校级“首席教师”者,学校将发放首席教师证书。连续获得三届者,学校将授予“终身名师”称号。市级“名师”候选人,须由学校从校级“首席教师(名师)”中推荐。

③ “首席教师(名师)”作为校内挂牌教师,可接受校内任何年级的邀请开办讲座,进行专题授课等,学校将给予课时津贴二倍的报酬;经学校批准,也可接受校外兄弟学校的专题授课邀请。

郑州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完善教师层级攀升的激励机制,启动郑州市中小学梯级名师培养工程,搭建“学校首席教师——郑州市骨干教师——郑州市名师——郑州市杰出教师——郑州市教育名家”的梯级教师培养平台。学校期望通过评选并加强“首席教师(名师)”队伍的建设,确立一个教师成长努力的方向,搭建一个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形成一个教师队伍协作互助、勇于创新的良好机制,逐步实现教师队伍的优秀群体日益壮大,从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郑州市第十九中学

                                       2010年4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