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学生学习成长进步奖励机制的通知
学生的成长进步寄予了社会、家长的无限厚望,倾注了教师的辛勤劳动,展示着同学们渴望进步、踏实努力的精神风貌,是校园生活的宝贵财富。为表彰先进,营造文明向上的校风,及时地记录同学们校园生活的闪光足迹,使之镌刻在十九中发展的史册中,成为校园文化中昂扬的基调,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学生学习成长进步奖励机制。现将其基本内容、程序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学习奖、成长奖。
二、受奖范围
学习奖的奖励比例总体为各年级学生的10%(每学期分两次进行,期中期末各一次),其中学习优秀奖与学习进步奖比例根据不同年级的情况确定,高三年级一检、二检专科以上上线的同学比照奖励。成长奖的奖项的设定和名额分配由政教处和校团委根据各年级学生情况研究确定(每学期一次)。
三、颁奖时间
学习奖分别于每学期开学典礼和期中考试后的第三周升国旗仪式上进行;成长奖于每学期第二周升国旗仪式上举行。
四、表彰及奖励
以上各奖项均由学校领导和年级长颁发证书,发给奖品。同时,学校制发文件并存档,获学习奖、成长奖同学名单张红榜表彰、公布。
郑州市第十九中学